| ◎ 三亚市长 |
三亚市市长陆志远对此向本报记者明确表示,市政府不可能在大东海等开放式景区开设裸体浴场,并且短期内也不可能设立专门的裸体浴场。至于以后是否设立裸体浴场,那要看三亚向国际旅游城市发展的程度,并经过专家论证后才能做出决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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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店管理人员 |
自2002年以来,他们酒店沙滩上就出现了裸泳者,但是尚不成规模,近几年来才自发形成较大规模,尤其是每年的冬天人特别多,裸泳者大部分是皮肤病患者,他们只要一下海,客人就不敢下海游泳,纷纷前来投诉,酒店保安出面但是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只能劝导或者建议其穿上衣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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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 |
在公共场所,光天化日之下聚众裸泳,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骚扰其他人或者进行性交易可以按规定处以治安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处罚。她认为,自由活动也应该建立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基础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在裸泳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被禁止,设立裸泳区也没有明令禁止,因而裸泳行为本身并没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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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旅游局 |
旅游部门是不会倡导开辟裸体浴场的,因为国内对其争议较大。目前此事也不会提上议事日程,就算开设裸体浴场,也不会选择大东海开放式景区,因为大东海景区酒店较多,客人成分复杂,隔离度不够,封闭性也不合格。至于如何应对客人提出的这种要求,旅游部门目前暂时没有深入探讨。这种裸体行为和中国的传统文化风俗是相互抵触的,三亚旅游管理部门持不支持态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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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精神文明办 |
许主任称,裸泳跟中国的国情格格不入,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国内对设立裸体浴场争议很大,三亚不能破例专门设立裸体浴场,这跟黄、赌是一种类型,是跟中国人传统观念不一致的。这是对社会风气的污染,对他人的不尊重,对他人的视觉造成了污染。[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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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学专家 |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刘志军说,在国外一些地方,男女老少在一个温泉池洗浴是件正常的事。“人体是非常神圣高尚的,但中国人一般不接受这个观念。其实,无论是沙滩浴、阳光浴还是森林浴,都是放松身心,回归自然的一种方式,这要形成一种文化。裸浴自古有之,也无可厚非。但景区搞天体浴场是一种商业行为,一旦变成经营项目,招揽客人,就是在借人体炒作,以达到赚钱的目的。商家开设以赢利为目的天体浴场,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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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媒体 |
今天,男人可以背心裤衩,剃个光头,女人可以着超短裙,也并不惊世骇俗。可谁曾想到,从大辫子到光头,从缠小脚到高跟鞋,中间经历过怎样漫长而惨烈的斗争,甚至是生命的牺牲!世界在变,道德观念、文化习俗,甚至法律法规也都在变。随着世界一体化的到来,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文化的磨合也是必然的。说回裸泳,既然法无禁止,开辟裸泳浴场也并无不可。[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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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泳民 |
一位年纪稍大些的老人对记者说:“今天这里来的大多数是工人,还有下岗人员。有些人原来身体不太好,我们在一起游泳一是锻炼身体,二是消遣消遣。至于该不该裸泳,还是那句话,只要这的环境条件允许,不影响到别人,我们还会坚持游下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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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学者 |
中国性学会理事、社会学博士方刚说,我支持并且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设置被法律认可的公开的裸体海滩,并且保障裸体爱好者在其中与大自然自由亲近的权利不受干涉。裸体主义和性没有关系,裸体主义者关注的是裸体,而不是性,裸体不等于性。全世界的裸体主义场所都明文排斥性的活动。当然也有裸体主义者之间有性关系,但穿衣服的人之间同样也会有相互的"勾引"并且发生性关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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