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婆怀孕了,我又没工作,没钱回家过年,所以一时糊涂才去抢劫……”今年28岁的陈荣钢就因为这样的“一时糊涂”,将自己、妻子和尚未出世的宝宝推向了更窘迫的境地。浦东新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陈荣钢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赃款1万多元经追缴后发还被害人——与陈荣钢住在同一群租房内的白领小周。
庭审中,“在群租房内实施抢劫是否属于入户抢劫”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初中毕业的陈荣钢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去年年底,他与妻子租住在张江地区一套群租房内。原本二室一厅的房屋被分隔成5户,每户人家都有独立的房门。今年1月27日,其他住户都已回家过年,只有住在最北面房间的小周还在,四处筹钱无果的陈荣钢从厨房拿起菜刀和塑料绳敲开小周的房门,将他捆绑并用透明胶封嘴后,卷走小周钱包里的几百元钱及抽屉内的年终奖共计1万多元后仓皇逃窜,直至今年3月在无锡被抓获归案。
陈荣钢认为,他与被害人住在同一套房屋内,因此自己的行为不属于“入户抢劫”。法院审理中查明,虽然陈荣钢与被害人借住在同一套居室内,但从场所特征看,各自房间均为相对独立、封闭的空间;从功能特征看,租户租住的房间都是供各自家庭或个人生活使用的场所,符合我国刑事法律关于“户”的特征界定。因此陈荣钢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