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之窗 > 国内
国家首次明确规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2008-07-24 14:29:51作者:来源: QQ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二十四日在京,联合就颁布实施《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

这是国家第一次就信访责任工作责任追究作出规定,也是近年来第一次对某一领域违纪行为,同时发布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上述解释和规定明确界定了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归纳概括了十六种信访工作中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违纪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量纪标准,增强了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

上述解释和规定分别于六月三十日和七月四日分别印发。两部条例都是基于“为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惩处信访工作违纪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论坛】【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春风拂面为民生:辽宁省着眼民生化解信访问题 2007-09-19 19:26
·用创新精神破解信访难题 河南省创新信访工作纪实 2007-09-17 18:58
·我国信访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集体上访总量降低 2007-07-13 08:25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集体信访总量降低 信访秩序好转 2007-07-10 20:04
·不得限制群众正常信访活动 减少不和谐的因素 2007-06-25 09:44
·中央要求不得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 2007-06-25 09:16
·中国要求信访工作发扬务实作风 减少不和谐因素 2007-06-25 08:44
 
Google提供的广告
精彩推荐
专题精选
 
本站版权归中国电信广东公司所有,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建设维护
 

 
网上警察
 

工
网安

客户服务电话:(0755)88991363 
广告服务电话:(0755)88991348 88379351
[商务合作联系] [客户服务联系]